越南颁布旅遊领域行政处罚议定:胁迫遊客购物将被罚300万
越南政府最近颁行有关规定旅遊领域行政处罚额与形式第45号《议定》。
该《议定》明确指出对旅遊领域的每种行政违规行径,任何违规的个人、单位都须接受从警告至罚款的行政处罚形式之一。政府规定,旅遊领域的每种行政违规行径的最高罚款对于个人是5000万元,对于组织单位是1亿元。最高罚款从9000万至1亿元是对以下违规行径:被勒令停业的旅遊公司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旅遊公司、没有旅遊营业执照的公司,持假营业执照的公司。
《议定》还显示,若争夺遊客或胁迫遊客购物或使用其服务;对遊客分别对待;不按制度向具权力机关汇报,将被作出100万至300万元罚款。从1000万至1500万元的罚款采用于给遊客进行救援工作时,不与相关机关、组织、个人配合的违规行径。从1500万至2000万元的罚款采用于不确保遊客性命安全与财产损失措施的违规行径